重要通知
疫情期间来院人员就诊须知
1、来院人员请正确佩戴口罩,带呼气阀门的口罩不可入院。
2、门诊实行预约、分时段就诊,减少人员聚集。对预约挂号确有困难的老年病人患者等其他客观原因情况的患者,医院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帮助,并协助进行正常诊疗。
3、来院人员在医院入口处请出示身份证件和刚更新的苏康码、行程卡,接受体温检测和流行病学史询问的预检分诊流程。
4、7月6日以来有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经停史或曾与该机场人员有过接触史的来院人员,需提供有序流动的证明或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患者及陪同人员需配合医务人员进行新冠肺炎疫情方面的流行病学史询问,并签署法律责任告知书。
6、医院门诊实行一医一患一诊室,就诊人员需配合有序进入诊室就诊。
7、来院住院患者原则上不要陪护人员陪同,如确需陪同的,要安排没有“第9条”中的情形,以避免就诊不便。
8、挂号、缴费、自助机、取药窗口等容易人员聚集处医院设置一米线,请来院人员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在候诊区请间隔入座。
9、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患者请首先到发热门诊就诊:
①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无症状感染者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
②处于14天集中医学观察+7天集中监测+7天社区、居家监测的;
③门急诊、住院患者的陪客具有上述情形的,也应到发热门诊排查后方可陪护;
④14天内有小范围内(如家庭聚会、办公室、学校等场所)出现2 例及以上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的;
⑤14天内有涉外货物接触史,尤其是涉及冷链进口产品、包装及配送储存设施设备等接触史;
⑥苏康码、健康码、行程卡异常者。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敬请配合!
特此公告
扬州东方医院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