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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公告

扬州东方医院医德医风考核奖惩制度

发布日期:2015-08-01 09:49 浏览次数:172 作者:扬州东方医院

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主要内容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
二、考核方法
医德考评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每年进行一次,在年底组织实施,考评结果要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考评工作分为四个步骤:(一)自我评价。(二)科室评价。(三)职能部门评价。(四)单位评价。
三、考评结果
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医德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在考评总人数的百分之十,最多不超过百分之十五。
医务人员在考核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结果应当认定为较差:
(一)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二)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三)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记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四)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五)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的;
(六)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七)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影响医院形象的;
(八)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
四、奖惩办法
(一)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二)对表现特别突出者,给予奖励表彰。
(三)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不合格。执业医师的医德考评结果,由医务科按规定报送执业医师定期考核机构。
(四)凡医德医风考核不及格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对违反考核内容相关规定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扬州东方医院
二0一五年七月